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836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836號
- 原告
- 賴建安
- 訴訟代理人
- 黃瑞真律師
- 複代理人
- 何盈蓁律師
- 被告
- 大然伊士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呂林秀卿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呂佩芳
- 被告
- 大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呂墩國
- 訴訟代理人
- 周奇杉律師
- 複代理人
- 蔡立煇
- 被告
- 高及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三時,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