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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695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1 月 24 日

法官莊哲誠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695號

聲請人
全球聯合環境保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孫永正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 年司催字第397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6 年9 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支票附表: 106 年度除字第695 號│├───┬─────┬─────┬───────┬─────┬─────┬──┤│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新臺幣)│ │ │├───┼─────┼─────┼───────┼─────┼─────┼──┤│001 │皇家傳承餐│永豐銀行華│105 年8 月31日│ 3,970元 │ 9110449 │ ││ │飲有限公司│江分行 │ │ │ │ ││ │陳家斌 │ │ │ │ │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4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莊哲誠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5 日

書記官 尤秋菊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695號於民國 107 年 01 月 24 日裁判,案由為除權判決,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