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177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查閱公司帳冊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8 月 14 日
- 法官陳囿辰
- 當事人李厚餘、李家儀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訴字第1779號 原 告 李厚餘 訴訟代理人 陳奕安律師 被 告 李家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查閱公司帳冊等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4年7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提出兆聯供應鏈有限公司(營利事業統一編號:00000000)自民國111年1月21日起至交付日止之總帳、分類帳、傳票、收支憑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產目錄、銀行存摺、現金流量表予原告查閱。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且核無同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及上開規定, 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 (一)原告前出資新臺幣(下同)300萬元投資兆聯供應鏈有限 公司(下稱兆聯公司),為兆聯公司不執行業務股東。嗣於民國111年7月4日間,原告收受伯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存證信函,謂兆聯公司向該公司承租,由原告擔任連帶保證人之車牌號碼:000-0000貨車有積欠租金情事。經原告向兆聯公司表示行使業務監督權以檢查公司業務狀況,遭兆聯公司置之不理,兆聯公司更於112年9月1日申請停業 迄今,期間未曾依公司法提出財務業務文件、未曾召開股東會、亦未曾依公司章程提出說明。為此,爰依公司法第109條準用第48條規定,請求如訴之聲明。 (二)聲明: 被告應提出兆聯供應鏈有限公司(營利事業統一編號:00000000)自111年1月21日起至交付日止之總帳、分類帳、傳票、收支憑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產目錄、銀行存摺、現金流量表予原告查閱。 二、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送達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兆聯供應鏈有限公司股東入資協議書、律師函、新北市政府113年1月3日新北府經司 字第1128094576號、113年2月2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1380082721號函、兆聯公司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為證(見本院114年度訴第1779號卷第15頁至第30頁),足徵原告為 兆聯公司不執行業務股東,被告則為執行業務股東,且兆聯公司董事因違反公司法第109條經新北市政府裁罰,堪 認被告迄今未將兆聯公司任何帳冊文件交予原告查閱,是原告之主張,堪信屬實。 (二)按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得隨時向執行業務之股東質詢公司營業情形,查閱財產文件、帳簿、表冊。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其監察權之行使,準用第48條之規定,公司法第48條、第109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按會計事項之發生,均應取得、給予或自行編製足以證明之會計憑證。商業會計憑證分下列二類:一、原始憑證:證明會計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憑證。二、記帳憑證:證明處理會計事項人員之責任,而為記帳所根據之憑證。原始憑證,其種類規定如下:一、外來憑證:係自其商業本身以外之人所取得者。二、對外憑證:係給與其商業本身以外之人者。三、內部憑證:係由其商業本身自行製存者。記帳憑證,其種類規定如下:一、收入傳票。二、支出傳票。三、轉帳傳票。對外會計事項應有外來或對外憑證;內部會計事項應有內部憑證以資證明。商業必須設置之會計帳簿,為普通序時帳簿及總分類帳簿。財務報表包括下列各種:一、資產負債表。二、綜合損益表。三、現金流量表。四、權益變動表。商業會計法第14條、第15條、第16條、第17條第1項、第19條第1項、第23條前段、第28條第1項亦有明定。是公司之財務狀況、執 行業務情形,當得以各項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看出端倪,為落實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股東股份行使監察權,自應認其得請求公司提出各項憑證供其查閱及複印。從而,原告依上開規定及說明,請求被告將兆聯公司自111年1月21日起至交付日止之總帳、分類帳、傳票、收支憑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產目錄、銀行存摺、現金流量表等文件,交付原告查閱及複印,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三)綜上所述,原告依公司法第109條第1項準用第48條規定,請求被告提出兆聯公司自111年1月21日起至交付日止之總帳、分類帳、傳票、收支憑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產目錄、銀行存摺、現金流量表,供原告查閱及複印,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訴訟費用負擔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4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囿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4 日書記官 董怡彤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