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3027號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葛運華
- 訴訟代理人
- 蔡皇其律師
- 複代理人
- 邱昱勳律師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葛樹豪
- 訴訟代理人
- 郭芸言律師
- 被告
- 李素蓮
- 反訴原告
- 葛運蓉
葛運慈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訴字第3027號
葛運慈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