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訴字第597號
- 原告
- PO-S TECH CO., LTD
- 法定代理人
- Cho Hee Sung
- 訴訟代理人
- 王政凱律師
- 被告
- 雙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承翰
- 訴訟代理人
- 陳澤熙律師
李家慧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業於民國115年7月6日宣示辯論終結,並定於115年8月20日宣判,茲因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115年9月21日上午10時,在本院法庭大樓第三調解室行調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