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5 分鐘讀完全文 1,750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票字第6923號

本票裁定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6 月 22 日

法官古秋菊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96年度票字第6923號

聲請人
立而登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
甲○○

            樓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就附表所示之請求金額及如附表所載之利息,按年息百分之6計 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聲請程序費用新台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到期日提示未獲付款,爰提出本票三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 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簡易庭法 官 古秋菊

附註:

一、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毋庸具狀聲請。

二、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三、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應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

中  華  民  國  96  年  6   月  22  日

中  華  民  國  96  年  6   月  22  日

書記官 涂文郁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
│本票附表:                                                                                                  96年度票字第6923號│
├───┬─────────┬─────────┬───────────┬────────────┬──────────┬───┤
│編  號│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到        期        日│  利  息  起  算  日    │ 票   據   號   碼  │備 註 │
│      │                  │  (新  台  幣)  │                      │                        │                    │      │
├───┼─────────┼─────────┼───────────┼────────────┼──────────┼───┤
│001   │96年3月20日       │500,000元         │96年5月20日           │96年5月20日             │534162              │      │
├───┼─────────┼─────────┼───────────┼────────────┼──────────┼───┤
│002   │96年3月20日       │298,000元         │96年5月20日           │96年5月20日             │534163              │      │
├───┼─────────┼─────────┼───────────┼────────────┼──────────┼───┤
│003   │96年4月30日       │960,530元         │96年5月30日           │96年5月30日             │534164              │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票字第6923號於民國 96 年 06 月 22 日裁判,案由為本票裁定,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