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簡易庭103年度板簡字第96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板橋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3 年 08 月 29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板簡字第964號原 告 趙慶祥即順慶企業社 被 告 育蜂工程有限公司(已廢止登記)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梁 雪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於中華民國103 年8 月7 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貳拾陸萬捌仟伍佰零壹元,及如附表所示各紙本票金額各自如附表所示之到期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萬叁仟伍佰柒拾叁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要領 一、按公司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登記者,準用前三條之規定;又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外,應行清算;又(有限)公司變更章程、合併、解散及清算,準用無限公司有關之規定;又(無限)公司之清算,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但本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經股東決議,另選清算人者,不在此限,公司法第26條之1 、第24條、第113 條、第79條分別定有明文。本件被告育蜂工程有限公司(下簡稱「育蜂公司」)業經主管機關於民國102 年4 月26日予以廢止公司登記,依上開規定,當然進入清算程序,又查其未向法院聲報清算人,自應以其全體一人股東梁雪為清算人,並為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合先敘明。又本件被告等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復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各款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原告執有被告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給付工程款之本票4 紙,票款金額合計為新臺幣(下同)126 萬8,501 元,詎原告於上開各本票到期後均未獲被告兌付,爰本於票據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三、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如附表所示之系爭本票4 紙為證,而被告等經合法通知未到庭,復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以供本院審酌,依本院調查之結果,原告之主張堪信為真實。從而,原告本於票據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核屬正當,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判決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第2 項第6 款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之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確定訴訟費用額為1 萬3,573 元(第一審裁判費),由被告連帶負擔。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9 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彭 全 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書記官 黃 炎 煌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9 日--------------------------------------------------------附表: ┌─┬────┬────┬──────┬────┬────┬─────┬─────┐ │編│本 票│發票日期│票 面 金 額 │到 期 日│發 票 人│受 款 人│備 註│ │號│票據號碼│ │ (新臺幣) │ │ │ │ │ ├─┼────┼────┼──────┼────┼────┼─────┼─────┤ │01│769238 │99.05.31│ 208,000元│99.06.15│育蜂工程│順慶企業社│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負責人│ │ │ │ │ │ │ │ │梁雪)、│ │ │ │ │ │ │ │ │梁雪 │ │ │ ├─┼────┼────┼──────┼────┼────┼─────┼─────┤ │02│769239 │99.06.30│ 229,950元│99.07.15│育蜂工程│順慶企業社│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負責人│ │ │ │ │ │ │ │ │梁雪)、│ │ │ │ │ │ │ │ │梁雪 │ │ │ ├─┼────┼────┼──────┼────┼────┼─────┼─────┤ │03│769243 │99.07.31│ 464,363元│99.08.15│育蜂工程│順慶企業社│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負責人│ │ │ │ │ │ │ │ │梁雪)、│ │ │ │ │ │ │ │ │梁雪 │ │ │ ├─┼────┼────┼──────┼────┼────┼─────┼─────┤ │04│769242 │99.08.31│ 366,188元│99.09.15│育蜂工程│順慶企業社│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負責人│ │ │ │ │ │ │ │ │梁雪)、│ │ │ │ │ │ │ │ │梁雪 │ │ │ ├─┼────┼────┼──────┼────┼────┼─────┼─────┤ │ │合 計│ │ 1,268,501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