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板橋簡易庭108年度板簡字第380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8年度板簡字第380號
- 原告
- 沈若君
- 被告
- 大萊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燦玉
- 被告
- 孫翠雲
- 被告
- 張圭玲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金泉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胤欣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葛百鈴律師
- 被告
- 黃燦玉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 年7 月29日下午4 時55分在本庭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