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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746號

請求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8 月 07 日

法官林鈴淑沈婷勻陳政揚

原告
陳秋蘭
訴訟代理人
黃英傑律師
被告
朱青青

NICHOLAS LEE MING JUN(中文姓名:李旻俊)

住Lot00-l JALAN 0D KAMPUNG SUBANG 00000 KUALA UMPUR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訴字第121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7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林鈴淑

法 官 沈婷勻

法 官 陳政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7 日

書記官 沈詩雅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字第746號於民國 114 年 08 月 07 日裁判,案由為請求損害賠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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