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72號
- 原告
- 莊增瀧
- 訴訟代理人
- 孫志鴻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正忠律師
- 被告
- 恩承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主培
- 訴訟代理人
- 梁家豪律師
陳世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訴字第272號
陳世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