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附民字第107號
原 告即
- 承受訴訟人
- 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世杰
- 訴訟代理人
- 王鳳儀律師
- 被告
- 吳國良
曾明慧
上列被告等因被訴業務侵占等案件(本院104 年度易字第272 號),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楊數盈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4年度附民字第107號
原 告即
曾明慧
上列被告等因被訴業務侵占等案件(本院104 年度易字第272 號),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楊數盈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