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勞續字第1號
- 原告
- 董家興
- 被告
- 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政昊
- 訴訟代理人
- 吳磺慶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加班費事件,本院不經言詞辯論,判決如下:
主文
一、原告之訴駁回。
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事實及理由欄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5年度勞續字第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加班費事件,本院不經言詞辯論,判決如下:
一、原告之訴駁回。
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事實及理由欄略)
附件(略)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