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重附民字第5號
- 原告
- 李長順
- 原告
- 林淑芬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佳鴻律師
- 被告
- 陳雲龍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等案件(111年度訴字第34號),經原告2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本件附帶民事訴訟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至同案被告黃貞銀、江周林、林錦浩、騏龍控股有限公司、美峰國際有限公司部分,待同案被告黃貞銀、江周林、林錦浩刑事部分審結後另行依法處理,附此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