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附民字第430號
- 原告
- 陳忠正
- 被告
- 林清坤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5年度訴字第427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李世華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5年度附民字第430號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5年度訴字第427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李世華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