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65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8 月 25 日

法官杜惠錦陳美彤黃欣怡

原告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法定代理人
邱欽庭
訴訟代理人
黃丙淳律師
訴訟代理人
許德勝律師
訴訟代理人
王尊民律師
被告
江恆光

       張進坐

       林雍荏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本院9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25  日

        刑事庭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杜惠錦

                   法  官 陳美彤

                   法  官 黃欣怡

                   書 記 官 謝文傑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26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