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17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八十六年度重訴字第二七八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89 年 02 月 11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六年度重訴字第二七八號

原告
台灣統合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蕭顯忠律師
被告
福彬營造有限公司 設台北縣淡水鎮○○路一0二巷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施純貞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七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 陳麗芬

~B法院書記官 黃建新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二  月   十一  日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二  月   十五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八十六年度重訴字第二七八號於民國 89 年 02 月 11 日裁判,案由為給付工程款,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