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62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620號
107年度易字第2767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李緯強
- 被告
- 朱世佐
-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 詹漢山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度偵字第13716、14305、15236號),及追加起訴(107年度偵字第00000、22245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620號
107年度易字第2767號
上列被告等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度偵字第13716、14305、15236號),及追加起訴(107年度偵字第00000、22245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