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64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8年度訴字第164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陳結男
(已歿)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 年度毒偵字第475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由
一、公訴意旨如附件起訴書所載。
二、按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5 款、第307 條分別定有明文。經查:本案被告陳結男業於民國108 年2 月23日死亡,此有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1 紙在卷可稽,依據上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5 款、第307 條,判決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