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5年度金訴字第424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龔立昇
曾翊晁
鄭百展
汪晏暉
洪沅誠
許晉豪
粘凱翔
莊旻勳
張加
廖光磊
廖子銘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30272號、第51307號、第57022號),前經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並已辯論終結在案。茲認且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5年度金訴字第424號
曾翊晁
鄭百展
汪晏暉
洪沅誠
許晉豪
粘凱翔
莊旻勳
張加
廖光磊
廖子銘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30272號、第51307號、第57022號),前經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並已辯論終結在案。茲認且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