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2835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7年度司促字第28350號
- 債權人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明鑑
- 代理人
- 張明正
- 債務人
- 天福海運承攬運送有限公司
- 債務人
- 天福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兼上二人
- 周慶徽
- 法定代理人
- 債務人
- 陳麗華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美金貳拾壹萬零貳拾捌元伍角貳分,及如附件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