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10669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10669號
- 債權人
- 茂泰水電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謝秀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謝聰梧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對債務人謝聰梧為本件請求之釋明資料。(狀附出貨單所示買受人為固德)
㈡請求金額計算式。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秉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10669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謝聰梧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對債務人謝聰梧為本件請求之釋明資料。(狀附出貨單所示買受人為固德)
㈡請求金額計算式。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秉芳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