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23261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23261號
- 債權人
- 佳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章孝祺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樂活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23261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樂活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