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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勞執字第152號

准予強制執行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11 月 30 日

法官何世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勞執字第152號

聲請人
林秉睿
聲請人
蕭紹翔
聲請人
劉德鑒
聲請人
劉冠霆
聲請人
陳敬塗
聲請人
謝東騰
聲請人
許祥承
聲請人
林清貴
聲請人
許慶明
聲請人
陳川木
相對人
劉承維即信億工程行

上列當事人間勞資爭議調解事件,聲請人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

,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民國109年8月19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案號:2391H0695)調解成立內容如附表一所示,准予強制執行。

二、民國109年8月19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案號:2391H0695)調解成立內容如附表二所示,准予強制執行。

三、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或仲裁者,依其內容當事人一方負私法上給付之義務,而不履行其義務時,他方當事人得向該管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並暫免繳裁判費;於聲請強制執行時,並暫免繳執行費,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9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與相對人間關於積欠工資之勞資爭議,於民國109年8月19日經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為勞資爭議調解,而調解成立在案,相對人並未履行調解方案所載義務。爰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9條第1項規定,聲請准予強制執行等語。

三、經查,兩造前因勞資爭議,經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進行調解,於109年8月19日調解成立,其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第1點如主文第一項所示,給付方法為:相對人自109年9月起每月5日給付新臺幣(下同)21,000元,分期給付至全數清償為止,如有1期屆期未給付,其餘未到期部份視同全部到期;聲請人同意由相對人將前開21,000元匯入聲請人林秉睿帳戶(新光商業銀行大甲分行0374501188649),該款項由聲請人林秉睿依各聲請人債權比例分配予各聲請人。

(二)第2點如主文第二項所示,給付方法為:相對人於109年8月21日前匯入聲請人林秉睿帳戶(新光商業銀行大甲分行0374501188649)。以上業據聲請人陳明在卷,並有聲請人提出之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案號:2391H0695)在卷可稽,足認相對人對聲請人等負有前開調解成立內容所載之金錢給付義務。是聲請人以相對人未依調解內容履行其義務,據以聲請裁定強制執行,核與首揭規定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9條第1項,非訟事件法第13條、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0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何世全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陳弘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
│編│ 聲請人 │              主                         文                           │
│號│ 姓  名 │                                                                      │
├─┼────┼───────────────────────────────────┤
│  │        │民國109年8月19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案號:2391H0695)調 │
│1 │ 林秉睿 │解成立內容第1點關於:聲請人林秉睿請求事項,雙方同意以新臺幣145,000元和│
│  │        │解之調解成立內容,准予強制執行。                                      │
├─┼────┼───────────────────────────────────┤
│  │        │民國109年8月19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案號:2391H0695)調 │
│2 │ 蕭紹翔 │解成立內容第1點關於:聲請人蕭紹翔請求事項,雙方同意以新臺幣43,000元和 │
│  │        │解之調解成立內容,准予強制執行。                                      │
├─┼────┼───────────────────────────────────┤
│  │        │民國109年8月19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案號:2391H0695)調 │
│3 │ 劉德鑒 │解成立內容第1點關於:聲請人劉德鑒請求事項,雙方同意以新臺幣16,400元和 │
│  │        │解之調解成立內容,准予強制執行。                                      │
├─┼────┼───────────────────────────────────┤
│  │        │民國109年8月19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案號:2391H0695)調 │
│4 │ 劉冠霆 │解成立內容第1點關於:聲請人劉冠霆請求事項,雙方同意以新臺幣34,000元和 │
│  │        │解之調解成立內容,准予強制執行。                                      │
├─┼────┼───────────────────────────────────┤
│  │        │民國109年8月19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案號:2391H0695)調 │
│5 │ 陳敬塗 │解成立內容第1點關於:聲請人陳敬塗請求事項,雙方同意以新臺幣55,600元和 │
│  │        │解之調解成立內容,准予強制執行。                                      │
├─┼────┼───────────────────────────────────┤
│  │        │民國109年8月19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案號:2391H0695)調 │
│6 │ 許祥承 │解成立內容第1點關於:聲請人許祥承請求事項,雙方同意以新臺幣19,500元和 │
│  │        │解之調解成立內容,准予強制執行。                                      │
├─┼────┼───────────────────────────────────┤
│  │        │民國109年8月19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案號:2391H0695)調 │
│7 │ 林清貴 │解成立內容第1點關於:聲請人林清貴請求事項,雙方同意以新臺幣35,000元和 │
│  │        │解之調解成立內容,准予強制執行。                                      │
└─┴────┴───────────────────────────────────┘
附表二
┌─┬────┬───────────────────────────────────┐
│編│ 聲請人 │              主                         文                           │
│號│ 姓  名 │                                                                      │
├─┼────┼───────────────────────────────────┤
│  │        │民國109年8月19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案號:2391H0695)調 │
│1 │ 謝東騰 │解成立內容第2點關於:聲請人謝東騰請求事項,雙方同意以新臺幣3,200元和解│
│  │        │之調解成立內容,准予強制執行。                                        │
├─┼────┼───────────────────────────────────┤
│  │        │民國109年8月19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案號:2391H0695)調 │
│2 │ 許慶明 │解成立內容第2點關於:聲請人許慶明請求事項,雙方同意以新臺幣2,800元和解│
│  │        │之調解成立內容,准予強制執行。                                        │
├─┼────┼───────────────────────────────────┤
│  │        │民國109年8月19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案號:2391H0695)調 │
│3 │ 陳川木 │解成立內容第2點關於:聲請人陳川木請求事項,雙方同意以新臺幣1,400元和解│
│  │        │之調解成立內容,准予強制執行。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勞執字第152號於民國 109 年 11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准予強制執行,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