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39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390號
- 原告
- 先天一炁商道文化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文輝
- 訴訟代理人
- 林思儀律師
- 被告
- 沈晏莛
當事人間返還押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10年9月23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390號
當事人間返還押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10年9月23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