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24672號
- 債權人
- 數果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康瑋成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胖子哈利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台灣銀行帳號00000000000為債務人胖子哈利股份有限公司之釋明資料(如存摺封面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司促字第24672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胖子哈利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台灣銀行帳號00000000000為債務人胖子哈利股份有限公司之釋明資料(如存摺封面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