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九十四年度中小字第二О四О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四年度中小字第二О四О號
- 原告
- 有限責任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
- 法定代理人
- 乙○○
- 送達代收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甲○○
- 被告
- 李育陞
右當事人間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四年九月二十日下午三時三十五分在本庭第三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四年度中小字第二О四О號
右當事人間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四年九月二十日下午三時三十五分在本庭第三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