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勞上易字第9號
- 上訴人
- 林士勝
- 訴訟代理人
- 洪明儒律師
- 被上訴人
- 台灣佳能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真田敬太
- 訴訟代理人
- 邱靖棠律師
程居威律師
李佑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退休金差額等事件,因兩造有和(調)解之意願,故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勞上易字第9號
程居威律師
李佑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退休金差額等事件,因兩造有和(調)解之意願,故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