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交簡附民字第152號
- 原告
- 王定宏
- 被告
- HUSAIN AHAMED MOHAMED HUSNI(胡世尼)
- 璟元光電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
- 法定代理人 張郡瑋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2年度交簡字第149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交簡附民字第152號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2年度交簡字第149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