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簡上字第118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簡上字第118號
- 上訴人
- 陳國崇即陳國崇建築師事務所
- 訴訟代理人
- 池美佳律師
- 被上訴人
-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葉茂林
- 訴訟代理人
- 凃禎和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上開裁定正本核與原本無異。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簡上字第118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上開裁定正本核與原本無異。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