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291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291號
- 原告
- 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莉莉
- 訴訟代理人
- 劉科明
- 訴訟代理人
- 張正翰
- 訴訟代理人
- 曾文港
- 訴訟代理人
- 吳愷純
- 訴訟代理人
- 王志方
- 被告
- 兆鑫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耿賢
- 訴訟代理人
- 楊聖文律師
謝凱傑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291號
謝凱傑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