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47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242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08 月 31 日

法官張桂美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除字第242號

聲請人
新加坡商山高國際刀具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武盛
訴訟代理人
林靜美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支票,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以:聲請人持有如附表所示之支票(下稱系爭支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公示催告,並依本院105年度司催字第531號裁定公告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聲請宣告系爭支票無效等語。

二、按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聲請為除權判決,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次按公示催告,應記載持有證券人應於期間內申報權利及提出證券,並曉示以如不申報及提出者,即宣告證券無效,民事訴訟法第560條亦有明定,其立法理由為;「宣示證券無效之公示催告,須表明達其目的之適當事項,固屬當然之事,此本條之所以設也。」,蓋公示催告足使不申報權利者喪失權利,影響利害關係人之利益甚鉅,故公示催告之權利內容必須記載正確,且申報權利之期間亦須適當,始生公示催告之效果(司法院80年10月16日(80)廳民一字第0977號函參照)。又支票之發票日、發票人、付款人、金額、票號等記載事項,有一不同時,所表彰之票據權利即非同一。故公示催告之支票就上開記載事項有誤載者,公示催告之支票權利即與原聲請之權利內容不同,自應將更正之公示催告裁定再行登報,且應自再登報之日起,重行起算申報權利期間,公示催告程序始為適法。

三、經查,聲請人所遺失之系爭支票,其發票人為「王文慶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王文慶」,惟本院105年度司催字第531號105年12月15日民事裁定公示催告誤載發票人為「玟慶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王文藝」,聲請人於收受上開公示催告民事裁定後,固有向本院聲請更正,本院已於民國105年12月19日作成更正裁定,並經聲請人於同年月22日收受在案。雖本院更正裁定訓示欄未載明應刊登報紙,惟105年12月15日公示催告裁定記載系爭支票之發票人既屬有誤,且該裁定附記欄載明「聲請人請先行校對本公示催告,若發現有錯誤,應於登報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後,再行刊載」,本院已於105年12月19日為更正裁定,聲請人應併予就105年12月15日公示催告裁定及105年12月19日更正裁定刊登於報紙,始能達公示催告正確表明其目的之適當事項。然聲請人於106年1月6日在台灣新生報僅登載105年12月15日公示催告裁定,亦即刊載發票人為「玟慶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王文藝」,而未將105年12月19日更正裁定併同登載,致無從由該新聞紙之內容得知公示催告之支票為系爭支票,上開新聞紙登載之內容,既無法表示公示催告之權利內容,揆諸首開意旨,應認不生公示催告之效力,無從據以起算申報權利期間,聲請人應重行將將105年12月15日公示催告裁定及105年12月19日更正裁定同時併同登報,且應自再登報之日起,重行起算申報權利期間,公示催告程序始為適法。本件聲請人聲請宣告系爭支票無效,於法不合,應予駁回。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547條、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242號 │├─┬───────┬──────┬────────┬───────┬─────┬─────┤│編│發 票 人│付 款 人 │受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號│ │ │ │ │(新臺幣)│ │├─┼───────┼──────┼────────┼───────┼─────┼─────┤│1 │王文慶精密股份│華南商業銀行│新加坡商山高國際│105年11月11日 │8,502元 │FD5054995 ││ │有限公司王文慶│永康分行 │刀具有限公司台灣│ │ │ ││ │ │ │分公司 │ │ │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桂美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蘇冠杰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