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01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223號

請求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12 月 31 日

法官許育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簡上字第223號

上訴人
許廷彰
被上訴人
展倚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汪大石
被上訴人
展泰興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汪進強
法定代理人
被上訴人兼
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汪進男
被上訴人
李秋燕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許育菱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楊意萱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223號於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裁判,案由為請求損害賠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