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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勞訴字第82號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8 月 29 日

法官林勳煜

原告
許慶順
訴訟代理人
林怡伶律師(法扶律師)
被告
富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振華
訴訟代理人
陳佩琪律師

黃馨儀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調查及應辯論之事項,應再開言詞辯論。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勳煜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9  日

               書記官 朱烈稽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勞訴字第82號於民國 111 年 08 月 29 日裁判,案由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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