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04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消債更字第184號

更生事件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12 月 03 日

法官陳志成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消債更字第184號

聲 請 人即

債務人
黃玉芬即黃南中.

上列當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補提附件編號一至三所列事項到院。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並未提出附件編號1至3所列事項到院,爰命於本裁定送達後15日內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志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3 日

書 記 官 陳淑芬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
一、提出被繼承人黃南中之除戶戶籍謄本。
二、說明債務人是否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於繼
    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法定期間為限
    定或拋棄繼承?如是,請說明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否,
    亦請釋明之。
三、請陳明法院如准許本件更生之聲請,聲請人預定之還款方式
    或計劃如何?每月可清償新臺幣若干元?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消債更字第184號於民國 99 年 12 月 03 日裁判,案由為更生事件,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