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47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4年度上易字第216號

確認會員權利關係存在等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12 月 10 日

法官丁振昌蔡勝雄蔡雅惠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易字第216號

上訴人
黃煥新
訴訟代理人
吳幸怡 律師
訴訟代理人
蔡鴻杰 律師
被上訴人
騰慶新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博元
訴訟代理人
施承典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會員權利關係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4年12月22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丁振昌

                   法 官 蔡勝雄

                   法 官 蔡雅惠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1  日

                   書記官 施淑華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4年度上易字第216號於民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裁判,案由為確認會員權利關係存在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