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7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9年度上字第84號

給付貨款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8 月 26 日

法官翁金緞黃義成藍雅清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上字第84號

上訴人
即反訴原告
佳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茂鍾
訴訟代理人
曾怡靜律師

      曾平杉律師

      楊永成律師

      陳恪勤律師

上開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太平洋紡織技術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

款事件,提起反訴,查本件反訴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2,000萬元,應徵反訴裁判費28萬2,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

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七日內,逕向本院補繳反訴裁判費28

萬2,000元,逾期即駁回其反訴。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6  日

         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翁金緞

                   法 官 黃義成

                   法 官 藍雅清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筱婷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9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