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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聲請停止執行行政裁判日期 115 年 07 月 14 日

法官林家賢郭淑珍吳坤芳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

115年度停字第74號

聲請人
世福細胞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楊文光

上列聲請人聲請停止執行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4 日

審判長法 官 林家賢

法 官 郭淑珍

法 官 吳坤芳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4 日

書記官 何閣梅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5年度停字第74號於民國 115 年 07 月 14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停止執行,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