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06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068號
- 聲請人
- 維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勝利
- 代理人
- 張芳瑜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46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分別於民國105年7月4日、105年8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第87條第1項之規定,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附表: 105 年度除字第1068號│├──┬──────┬──────┬──────┬─────┬─────┬───┤│編號│發票人 │付款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申報權││ │ │ │ │(新臺幣)│ │利期間│├──┼──────┼──────┼──────┼─────┼─────┼───┤│001 │萊爾富國際股│臺灣中小企業│105年2月27日│ 110,250元│ZD7815777 │3個月 ││ │份有限公司 │銀行台北分行│ │ │ │ │├──┼──────┼──────┼──────┼─────┼─────┼───┤│002 │萊爾富國際股│臺灣中小企業│105年2月27日│ 20,480元│ZD7815778 │3個月 ││ │份有限公司 │銀行台北分行│ │ │ │ │├──┼──────┼──────┼──────┼─────┼─────┼───┤│003 │萊爾富國際股│臺灣中小企業│105年3月27日│ 110,250元│ZD7815779 │3個月 ││ │份有限公司 │銀行台北分行│ │ │ │ │├──┼──────┼──────┼──────┼─────┼─────┼───┤│004 │萊爾富國際股│臺灣中小企業│105年3月27日│ 20,480元│ZD7815780 │3個月 ││ │份有限公司 │銀行台北分行│ │ │ │ │├──┼──────┼──────┼──────┼─────┼─────┼───┤│005 │萊爾富國際股│臺灣中小企業│105年4月27日│ 110,250元│ZD7815781 │4個月 ││ │份有限公司 │銀行台北分行│ │ │ │ │├──┼──────┼──────┼──────┼─────┼─────┼───┤│006 │萊爾富國際股│臺灣中小企業│105年4月27日│ 20,480元│ZD7815782 │4個月 ││ │份有限公司 │銀行台北分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