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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168號

除權判決(股票)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8 月 24 日

法官楊惠如

聲請人
趙守欽(即趙維財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61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8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4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楊惠如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4  日

書 記 官 吳昭誼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潤泰創新國際(原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 1 1000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1168號於民國 110 年 08 月 24 日裁判,案由為除權判決(股票),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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