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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補字第1049號

給付委任報酬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5 月 05 日

法官陳正昇

原告
創實雲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光隆
被告
禾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怡寧

上列原告起訴請求被告給付委任報酬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原告起訴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334,041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7,178元,茲命原告於收受裁定五日內補正,逾期不補即駁回起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四庭法 官 陳正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5 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5 日

書記官 翁挺育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第1049號於民國 114 年 05 月 05 日裁判,案由為給付委任報酬,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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