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補字第1049號
- 原告
- 創實雲端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柯光隆
- 被告
- 禾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怡寧
上列原告起訴請求被告給付委任報酬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原告起訴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334,041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7,178元,茲命原告於收受裁定五日內補正,逾期不補即駁回起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四庭法 官 陳正昇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補字第1049號
上列原告起訴請求被告給付委任報酬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原告起訴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334,041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7,178元,茲命原告於收受裁定五日內補正,逾期不補即駁回起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四庭法 官 陳正昇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