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2840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28402號
- 聲請人
- 即債權人
- 永欣育樂有限公司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鼎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兒童交通博物館分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權人及債務人法定代理人之姓名、地址。
民事庭法 官 黃桂興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28402號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鼎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兒童交通博物館分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權人及債務人法定代理人之姓名、地址。
民事庭法 官 黃桂興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