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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毒抗字第804號

聲請施以強制戒治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9 月 08 日

法官孫惠琳

抗告人
即被告
蕭星誼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抗告人因聲請施以強制戒治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1年8月16日第一審裁定(111年度毒聲字第1160號),提起抗告。經核其抗告狀未敘述抗告理由,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08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補正,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8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孫惠琳

書記官 陳怡君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8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毒抗字第804號於民國 111 年 09 月 08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施以強制戒治,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