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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抗字第8號

不服延長羈押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2 月 05 日

法官鄭富城郭峻豪葉力旗

抗告人
即被告
廖世勇
指定辯護人
古旻書律師

上列抗告人即被告因不服延長羈押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10日所宣示之裁定,有應更正部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裁定之原本及正本關於「選任辯護人 古旻書律師」均應更正為「指定辯護人 古旻書律師」。

理由

一、按裁判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而於全案情節與裁判本旨無影響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刑事訴訟法第227條之1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原裁定之原本及正本關於「選任辯護人 古旻書律師」之記載,顯係「指定辯護人 古旻書律師」之誤載,惟觀諸其整體內容,並不影響全案情節及裁定本旨,爰裁定更正如主文所示。

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227條之1第1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5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鄭富城

                  法 官 郭峻豪

                  法 官 葉力旗

                  書記官 王心琳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5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抗字第8號於民國 114 年 02 月 05 日裁判,案由為不服延長羈押,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