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年度附民字第四一二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年度附民字第四一二號
- 原告
- 甲○○
- 訴訟代理人
- 任秀妍 律師
- 被告
- 乙○○
右列被告,因民國九十年度上更(二)字第九七二號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一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年度附民字第四一二號
右列被告,因民國九十年度上更(二)字第九七二號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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