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抗字第743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抗字第743號
- 抗告人
- 中華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孫志成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聲明異議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7年5月15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執事聲字第91號裁定提起抗告,茲命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補正抗告理由,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六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抗字第743號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聲明異議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7年5月15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執事聲字第91號裁定提起抗告,茲命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補正抗告理由,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六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抗字第7…」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