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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字第1252號

遷讓房屋等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3 月 04 日

法官黃明發林政佑陳瑜

上訴人
高月嬌
訴訟代理人
陳品榕
被上訴人
鼎潤國際建設開發事業有限公司 (原名:烽富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鈞澤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3月22日上午11時在本院第14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八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4 日

審判長法 官 黃明發

法 官 林政佑

法 官 陳 瑜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4 日

書記官 江怡萱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字第1252號於民國 111 年 03 月 04 日裁判,案由為遷讓房屋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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