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勞上易字第32號
- 上訴人
- 劉芳妤
- 被上訴人
- 五花馬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甲圓
- 訴訟代理人
- 江信賢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林宜嫻律師
- 複代理人
- 蔡麗珠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薪資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1月10日上午11時在本院第15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勞上易字第32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薪資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1月10日上午11時在本院第15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