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上字第559號
- 上訴人
- 信城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翁麗華
- 訴訟代理人
- 朱俊雄律師
- 上訴人
- 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星崴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台強
- 訴訟代理人
- 張菀萱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筱涵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二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重上字第559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二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