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聲字第3996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聲字第3996號
- 聲請人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王明華
上列受刑人因詐欺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王明華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聲請意旨略謂:受刑人王明華前犯詐欺罪,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4 年2 月15日確定後,於民國101 年2 月9 日移送執行,縮短刑期後刑期終結日為104 年4 月7 日,嗣於102 年11月8 日奉准假釋在案,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情。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 條第1 項、刑法第93條第2項 、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