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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1256號

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刑事裁判日期 96 年 10 月 18 日

法官蘇琬能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易字第1256號

公訴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ANDRIANTO

          印尼國

上列被告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6年度偵字第24389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本件被告ANDRIANTO 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第220 條、第449 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18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蘇琬能

               書記官 許家慧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18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1256號於民國 96 年 10 月 18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